大洋新聞 時間: 2014-09-10來源: 信息時報 作者: 何小敏
  信息時報訊(記者 何小敏 通訊員 夏江麗)母親在外打牌,父親將年幼女兒獨自反鎖出租屋,不幸釀悲劇。南沙區一名女童君君(化名)從出租屋五樓墜亡後,其母親以出租屋存安全隱患為由,將房東訴至南沙區法院,索賠21萬元。近日,該案在南沙區法院開庭審理,尚未判決。
  女童被反鎖家中墜亡
  吳曉愛(化名)數年前從四川來廣東打工,並認識了王橫(化名),生育了女兒君君。2010年,王橫租下位於南沙區黃閣鎮東灣村5樓的某出租屋房間,用於吳曉愛及女兒君君生活居住,該出租屋房東為李明(化名)。
  2013年9月19日晚,吳曉愛外出打麻將,並將女兒君君交給王橫,王橫帶君君玩耍後將君君帶回吳曉愛的出租屋內,後王橫將君君一人留在房間中將房間門反鎖,並將君君一人在房間的事實告訴吳曉愛,叮囑吳曉愛趕緊回來帶孩子後離開。這之後,悲劇便發生了。2013年9月19日22時許,君君墜落地面受傷,經醫院搶救無效於2013年9月20日10時死亡。
  吳曉愛稱,在入住前,出租屋便已安裝防盜網,2013年9月19日晚,君君從該房屋防盜窗掉下摔至地面。事故發生後,公安機關到現場勘查,證實防盜網空隙間距較大不符合標準,君君才意外掉下不幸身亡。吳曉愛認為,出租屋存在嚴重安全隱患,造成君君意外死亡,給她造成了無法彌補的精神痛苦和巨大經濟損失。吳曉愛於是將李明訴至法院,要求李明賠償21萬餘元,並要求李明當庭向她賠禮道歉。
  房東:是監護人不盡責
  針對吳曉愛的起訴,李明則稱,防盜窗是符合相關安全規定的,不存在任何的安全隱患。吳曉愛未盡到基本職責是導致其女兒死亡的主要原因,吳曉愛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。
  事故發生時,其女兒被獨自反鎖在出租房屋,吳曉愛當時在外打麻將,其作為監護人沒有做到基本的監護義務。因此,李明請求法院查明案件事實依法駁回吳曉愛全部訴訟請求。
    (原標題:父外出母打牌 女童家中墜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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